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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澳公司氢溴酸制溴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9/1/31 18:45:39      点击:

 

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3200/年原料药及中间体和3000/年氢溴酸制溴搬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等相关要求,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200/年原料药及中间体和3000/年氢溴酸制溴搬迁项目

地理位置:昌邑市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在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南厂区内新建两座甲类车间、一座生物转化车间、一座焚烧炉、一座污水处理站,新建原料储罐及其他配套公用、储运设施;在现有北厂区新建一座丙类仓库用于存储项目所用原辅材料、新建一座办公楼。其中,甲类车间1内建设氢溴酸制溴生产装置、间氯苯丙酮生产装置、溴代沙坦联苯生产装置、BMPPA生产装置、P3生产装置,甲类车间2内建设TG0生产装置、TG1生产装置、TG2生产装置、TG3生产装置及替卡格雷生产装置,生物转化车间内建设A4生产装置、A5生产装置项目总投资22062万元,年运行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潍坊市发改委备案登记备案号1707000016,项目符合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下营化工园的产业定位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对各装置产生的废气分类收集处理,根据废气性质,将工艺废气分为ABC三类。A类废气为不含氯的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RTO焚烧+喷淋工艺”处理,废气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B类废气为含氯有机废气,采用“二级碳纤维吸附回收+二级碱喷淋工艺”处理;C类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进入B类废气处理设施的二级碱喷淋设施处理。BC两类废气处理达标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焚烧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等,采用“烟气急冷+多级水洗+碱液脱酸+SCR脱硝”的烟气净化工艺和技术,尾气经净化后通过35m烟囱排放。

污水处理站拟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催化氧化+一级碱吸收”工艺污水站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高15米排气筒排放。

甲类、丙类罐区无组织废气经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戊类罐区无组织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处理设施排放废气中,苯、甲苯、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氯甲烷、甲醇、乙苯、苯乙烯、丙酮、四氢呋喃、甲醛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氯、氯化氢、溴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焚烧炉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氯化氢、氟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18484-2001)表3300~2500kg/h)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排放废气中,苯系物、氨、硫化氢、VOCs和臭气浓度分别可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废水

企业依据“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根据废水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工艺。拟建项目废水分为ABC三类废水,A类废水为非工艺废水及副产盐工序污凝水,非工艺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抽真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B类废水为含高浓有机物、低盐废水;C类废水为高浓有机物、高盐废水。B类、C类废水经收集后首先送至单独的预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送至污水站处理。预处理后的B类、C类废水与A类废水进入综合调节池,经“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兼氧+一级A/O+二级A/O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园区污水厂接纳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是风机、冷却塔和泵等产生的噪声建设项目应重视噪声的污染控制,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噪声源强1020dB(A),使厂界达标,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4)固废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催化剂、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双效蒸发混合、生产工艺副产物在运行期进行鉴定后妥善合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存放于厂区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废暂存依托北厂区现有172m2的危废库,同时在北厂区南部新建1600m2危废库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3200/年原料药及中间体和3000/年氢溴酸制溴搬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园区产业定位及准入条件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厂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建设单位联系。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一勇                      联系电话:15753699653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德澳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