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溴素厂、二硝车间、苯胺车间、二氯二溴车间
建设单位: 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付忠东 0536—7807556
建设地址:昌邑市柳疃镇青乡北
原料、产品及建设规模:4000t/a 溴素、30000t /a2,4-二硝基氯苯、20000t/a 2,4-二硝基苯胺、6000t/a 2,6-二氯-4-硝基苯胺、3000 t /a2,6-二溴-4-硝基苯胺。
二、建设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2000年9月10日通过了昌邑市环境保护局“一控双达标”验收,2016年10月28日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备案。
三、排污信息及排放达标情况说明
1、主要污染物名称
废气:反应工序产生的少量的氯化氢、氨气、溴、氯气、溴化氢、粉尘等工艺废气。
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原料带水、反应产生水、洗涤废水及尾气处理废水。
固废:污水处理污泥。
噪声:主要噪声源有风机、泵、空压机、离心机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一些机械传动设备。
2、废气通过碱液及水喷淋装置吸收达标后经排气筒排放,共5个有组织排放口,分布在苯胺车间、二氯二溴车间,排放执行的标准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
3、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到柳疃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四、污染物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说明
(1)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严格按要求排至污水厂进行处理。
(2)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有组织排放的废气经过碱液及水喷淋装置吸收,同时加强现场清洁生产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固体废物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全部按要求存放在危废库内和转移至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噪声防治采取安装消音器、减震垫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干扰。
五、公众反馈意见注意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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